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需要,本次考籍转出仍实行线上办理,请考生于8月20日前,登录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提交转出申请,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首页“自学考试”栏目下的“服务平台”登录。登录平台后,点击顶部菜单【考籍转移】‐【本市转出】进入办理转出信息页面,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详见《上海自考考籍系统-考生使用手册》)。
 
注意事项:
1、请务必填写准确的信息,特别是转入地名称和转入准考证号。
 
2、考生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本市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论文及证书课程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本次只办理考籍转出,考籍转入办理时间请及时关注财大自考办网站最新资讯。
 
8、自考办(工作日9:00-11:00;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