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 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入籍报名报考时间
      1. 新考生入籍时间:1 月 22 日 9:00 至 2 月 2 日 12:00,市州(县市区)审核截 止时间:2 月 2 日 17:00,未审核或审核 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 2 月 2 日 12:00 前 修改入籍信息。入籍办法详见 2024 年 4 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2. 考生理论(含实操设计类课程理 论考试部分)课程报考时间:2 月 20 日 9:00 至 2 月 29 日 17:00。
      第一阶段:2 月 20 日 9:00 至 2 月 25 日 17:00。考生只能选择首次入籍时所 在市州报名点报考。在首次入籍时所 在市州生活或工作的考生,应在该时间 段报考,否则考生须参加第二阶段网上 报考。
      第 二 阶 段 :2 月 26 日 9:00 至 29 日 17:00。考生可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 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建议考生不要 跨省、市州报考。
      3. 考生实践课程网上报考时间:3 月 1 日 9:00 至 5 日 17:00。

      二、报考条件
      1.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 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 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 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专业。
      2. 我省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非本 省户籍新生报名。在我省工作、学习的 外省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的,除 需符合报考限制条件外,还须提供我省 工作证明和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个人参保证明(要求缴纳时间 3 个月以 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新生注册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办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省户籍人员和持有本省《居 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使用居民身份 证号注册; (2)现役军人,须持有军人保障卡 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 文职干部证、士兵证),使用居民身份证 号注册; (3)在我省工作的港澳台居民,使 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或台湾 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注册; (4)在我省工作的外国国籍人员,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 证号注册。
      4. 考 生 在 报 考 治 安 学 、公 安 管 理 学、护理、护理学、药学、中药学(本)等 医学、法学类限制报考专业时必须符合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 (2016 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其中,公 安管理(专升本)专业报考条件原为“只 限公安管理、刑事侦察专业专科毕业生 报考,首次报考者须出示所在地公安部 门开具的资格审查证明”调整为“只限 在职人民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 生报考”。

      三、报名报考方式和有关事项
      1.所有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 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 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 nzkks.hneao.cn)(以下简称“湖南自考服 务平台”)进行报名、报考,并在网上缴 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 当日的 21:00 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 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 报 考 课 程 的 缴 费 状 态 显 示 为“ 已 缴费”。已取得考籍的考生必须由本人自 1 月 22 日至 2 月 5 日登录“湖南自考服 务平台”进行身份实名验证。
      2.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 (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 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 人当次可考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 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 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 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 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 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 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 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 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 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 再次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检查状 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 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 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 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 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 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 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 期内自行从“湖南自考服务平台”下载打 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 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 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 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 加考试,违规参考成绩无效。

      四、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
      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4月 13、14日,上午考试时间为 9:00-11:30,下 午考试时间为 14:30-17:00。
      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 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 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 2024 年 4 月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 也可以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查询 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考试大纲。 本次已公布的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 录如有变更,将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 中发布变更信息。

      五、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
       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 业清单》(2021 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 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湖南省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见 表 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 业(专科层次)见表 2。

      六、特殊专业报名报考事项
      因艺术教育等特殊专业实践环节 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主考学校 通过举办助学班的形式进行培养,考生 如需报考特殊专业,须报名参加主考学 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特殊专业的入籍 办法详见 2024 年 4 月新生入籍操作指 南)。特殊及限制报考专业见表 3

      七、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 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 计类课程(考核部分)、实践环节及毕业 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计算办法 为: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 考成绩×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 40%。实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 主考学校按规定上报。报考实操设计 类课程(考核部分)的考生可于报考后一周内向主考学校咨询考核课程安排 的相关事宜。实操设计类课程目录见 表 4
      2.凡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单独设 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必须 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
      3.报考实践环节课程及毕业环节 的考生可于报考后一周内通过主考学 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体的考核课程安 排、考 核 时 间、地 点 及 其 他 相 关 要 求 。 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 导,可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面向社会 开考专业实践考核主考学校列表见表 5
      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毕 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实践 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 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的成绩必须全 部合格。
      5.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实 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4 年上半年自 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 参加 2024 年下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 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临床实习 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必须先 按相关要求办理免考手续后参加临床 考核。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八、停考专业相关事宜
      根据《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 育 补 充 目 录 >有 关 专 业 的 通 知》(考 委 [2022]1 号),我省不再接受汉语言文学 (专科)、英语(专科)、监所管理(本科)、 教育管理(本科)、网络营销与管理(本 科)等 5 个专业的新考生报名,从 2026 年 起 ,我 省 不 再 颁 发 上 述 专 业 毕 业 证 书。根据省自考委的有关文件,结合我 省专业开考实际,从 2024 年起,机电一体化工程(本科)专业(新专业名称:机 械电子工程)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该 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到 2025 年下半年截 止。此前我省已停考专业的考生可选 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专业继续学习, 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的 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考生 在申请毕业时须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 要求。

      九、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通过“湖南自考服务平台” 查询各专业的考试计划。目前,我省自 学考试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 个学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 学力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 有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
      2.从 2024 年起,我省新入籍的考 生参加网络助学平台过程性学习取得 的考核成绩不纳入自学考试科目总成 绩。考生要警惕虚假网站、虚假承诺, 要警惕通过收取费用代报名、代报考, 承诺“无需学习上课”“快速取证”“免考 包 过 ”“ 考 不 过 退 款 ”等 典 型 的 虚 假 宣 传。考生发现有上述虚假宣传的违规 中介机构,可向市州教育或工商、公安 等部门举报。
      3.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项收 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 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的通知》(湘 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的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考生可向各自学 考试报名点咨询。湖南省各市州自学 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表 6。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4 年 1 月

附件:湖南省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