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入籍报名报考时间
1. 新考生入籍时间:8月18日9:00至30日12:00,市州、县(市、区)审核截止时间:8月30日17:00,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8月30日12:00前修改入籍信息。入籍办法详见2023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2.考生理论(含实操设计类)课程报考时间:8月31日9:00至9月7日17:00。第一阶段:8月31日9:00至9月3日17:00。考生只能选择首次入籍时所在市州报考点报名。在首次入籍时所在市州生活或工作的考生,应在该时间段报考, 否则考生须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第二阶段:9月4日9:00至7日17:00。考生可就近在自己目前生活或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建议考生不要跨省、市州报考。
3. 考生实践课程网上报考时间:9月8日9:00至15日17:00。
 
二、报考条件
1.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专业。
2. 从2024年起,我省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 对有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三、报名报考方式和有关事项说明
1.所有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自学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zikao.hneao. cn/net/)(以下简 称“ 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或下载安装“潇湘自考”APP进行报名、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 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21:00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考课程的缴费状态显示为“已缴费”。已取得考籍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8月10日9:00至17日 17:00期间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或“潇湘自考”APP进行身份实名验证。
2.考生可根据各市州、县(市、区) (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报考本人当次可考的全部课程。考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 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湖南 自考服务平台”或“潇湘自考”APP,检查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市州自考管理机构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止时才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3.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或 “潇湘自考”APP 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一致。若身份信息(姓名、性 别、身份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能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违规参考成绩无效。
 
四、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
1. 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10月28、29日,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也可以登录“湖南自考服务平台” 或“潇湘自考”APP 查询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考试课程安排及教材目录如有变更,将在“湖南自考服务平台”或“潇湘自考” APP中发布变更信息。
 
五、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
除个别特殊专业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 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理毕业证书。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见表1,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专科层次)见表2。
六、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报名报考事项
1.对于医学、法学类等限制报考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16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2.因艺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多,考核要求高,考生需参加主考学校举办的助学班学习,主考学校采用注册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培养(入籍办法详见2023年10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见表3
 
七、实操设计类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
各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实操设计类课程(考核部分)、实践环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实操设计类课程参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学分认定暂行办法》(湘自考委办[2014]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实操设计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 6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