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暂行条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新生报名(入籍)
1.考生申请时间:2023 年 2 月 7 日 9:00 至 14 日 12:00。 考生修改信息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14 日 15:00。 市州报考点审核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14 日 17:00。
2.首次报名(入籍)的考生必须 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 //zikao.hneao.cn/net/)(以下简称“自 助服务系统 ”)注册入籍(详见 2023 年 4 月新生入籍操作指南)
3.我省暂不接受非本省户籍新 考生报名。在我省长期工作、学习的 外省户籍人员需要在我省参加考试 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在 我 省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中 等 职业学校在读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在我省长期工作的外省籍考 生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我省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要求 缴纳时间 3 个月以上)。 (3)部 队 驻 地 在 湘 的 现 役 军 人 , 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号注册,且需持 有军人保障卡和有效军人证件(包括 军 官 证 、警 官 证 、文 职 干 部 证 、士 兵 证)。

二、网上报考
1.网上报考时间:2023 年 2 月 15 日 9:00 至 2 月 24 日 17:00,并分为两个 阶段。 第 一 阶 段 为 2 月 15 日 9:00 至 20 日 17:00。自助服务系统会先默认为 考生在首次入籍地市州所设考点参 加考试,考生如仍在入籍地市州生活 或工作可直接在自助服务系统中报 考,否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考。 第 二 阶 段 为 2 月 21 日 9:00 至 24 日 17:00。考生可以就近在自己目前 生活或工作的市州进行报考。建议 考生不要跨省、市州报考。
2.对有前置学历及报考条件要 求 的 专 业 ,考 生 在 报 考 时 必 须 符 合 《湖 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专 业 计 划》(2016 年版)的规定。所有专业的 在籍考生均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自助 服务系统报考,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 试费。网上缴费必须在报考当日的 21:00 前完成,逾期视为放弃当日的 报考。考生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 考课程的缴费状态显示为“已缴费”。
3. 考 生 可 根 据 各 市 州 、县(市 、 区)(以下简称“考区”)的考位供给情 况选择考区报考,且只选择同一考区 报考本人当次可考的全部课程。考 生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 址将作为各级自考管理机构当次考 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 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因填写 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 果由考生承担。考生还须认真核对 选 择 的 考 区 和 报 考 课 程 是 否 正 确 。 报考课程经考生确认,且网上缴费成 功后,报考课程不能增减和修改,报 考费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 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 状态是否显示为“已缴费”,如遇问题 应 及 时 与 市 州 自 考 管 理 机 构 联 系 。 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报考时间即将截 止 时 才 报 考 课 程 和 缴 费 ,以 免 因 停 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 缴费。
4. 考 生 参 加 考 试 时 ,必 须 携 带 居 民 身 份 证 、“ 准 考 证 - 考 试 通 知 单”。“准考证-考试通知单”由考生在 考试前一星期内自行从自助服务系 统下载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所用姓 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始终完全 一致。若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 证号码等)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须 申请修改身份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 能 报 考 ,否 则 不 能 进 入 考 场 参 加 考 试。

三、考试时间及理论课程安排
1.本次考试时间安排在 2023 年 4 月 15、16 日,上午考试时间为 9:00— 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 14:30—17:00。 2.本次各专业开考的理论课程 及教材,考生可向报考点查询湖南省 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湖南省 2023 年 4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及教 材目录》,也可以登录自助服务系统 页面查询考试课程、教材及相应课程 的考试大纲。本次已公布的教材目 录及考试大纲如有变更,我院将在自 助服务系统中发布变更信息。教材 订购事宜可联系高等教育出版社等 授权的北京培深文化有限公司长沙 分 公 司 ,电 话 0731-82233191,地 址 : 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人民中路 65 号东二楼二层东侧(湖南省建筑设 计院内),也可通过其他渠道订购。

四、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
自 2019 年 起 ,除 个 别 特 殊 专 业 外,我省开考专业按照教育部《高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开 考 专 业 清 单》(2021 年)中对应的新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办 理毕业证书。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 考试开考专业(本科层次)见表 1,湖 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专 科层次)见表 2

五、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报名报 考事项
1. 对 于 医 学 、法 学 类 等 限 制 报 考专业,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湖 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专 业 计 划》 (2016 年版)的报考条件规定。
2.因艺术教育、机械设计制造及 其自动化等专业实践环节考核内容较 多,考核要求高,考生需参加主考学校 举办的助学班学习,主考学校采用注 册入学的方式进行培养。报考该类专 业的新考生需与主考学校联系,由主 考学校统一进行报名产生考籍号后, 考生可通过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报考。 限制报考及特殊专业见表 3

六 、实 操 设 计 类 课 程 、实 践 环 节 及毕业环节考核有关事项
各 专 业 考 试 计 划 中 设 置 的 实 操 设计类课程(实操设计考核)、实践环 节及毕业环节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 组织实施。
1.从 2022 年下半年起 ,湖南省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操设计类课程 考核参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课程免考顶替与课程学分认定暂行 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实操设计 类课程成绩=自学考试统考成绩× 60%+实操设计考核成绩×40%。实 操设计考核部分成绩由相关主考学 校按规定上报。实操设计类课程目 录见表 4
2. 实 操 设 计 类 课 程 、实 践 环 节 课程及毕业环节课程报考时间和报 考方式与理论课程的报考时间和方 式相同,社会考生必须到当地市州报 考点报考。注册备案考生实操设计 考核、实践环节报考由相应主考学校 负责实施。考生可于报考后一星期 内通过主考学校网站或电话咨询具 体的考核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地点 及其他相关要求。考生如需参加考 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请直接与主 考学校联系。
3. 凡 报 考 实 践 环 节 课 程(单 独 设置的实践环节课程除外)的考生, 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 成绩。
4.凡报考毕业论文、毕业考核、 毕业实习、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生产 实践等毕业环节课程的考生,其专业 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其 他实践环节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 格。
5.报考护理学(专科)专业临床 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2023 年上半 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 合格者参加 2023 年下半年的临床考 核,具体日期由主考学校确定。免做 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 划)参加临床考核的时间由主考学校 公布。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6. 考 生 参 加 实 操 设 计 类 课 程 (实操设计考核)和实践环节课程考 核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符合主 考学校要求的证件。实践环节考核 及毕业环节考核安排见表 5

七 、社 会 考 生 ,即 未 参 加 我 省 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含业余助学 班和脱产助学班)学习的在籍自考生 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课程的网络 助学。考生可登录“自助服务系统” 的“自考政策及相关通告”页面,查看 《关于在社会考生中开展网络助学及 课程过程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了解具体事宜。

八、收费标准
我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各 项 收 费标准均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 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标准 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 号)的 规定执行。

九、不论是否有我省自学考试考 籍号,考生均可在我省之外参加当地 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的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所考课程名称相 同、课程代码相同的科目合格成绩, 均可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籍管理平台转至我省。考生申请 毕业时,只要在我省同一专业参加自 学考试专科至少有 5 门合格成绩或本 科至少有 4 门合格成绩(不含免考、实 践环节、论文),且所转入科目成绩及 课程数量均符合要求的,即可申请在 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十、停考专业相关事宜
根 据 全 国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指 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 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要 求,我省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停止接 受《高 等 学 历 继 续 教 育 补 充 专 业 目 录》的新考生报名。以上专业中仍在 开考的专业考试课程安排到 2025 年 下半年截止。此前我省已停考专业 的考生可选择转入我省开考的其他 专 业 继 续 学 习 ,与 转 入 专 业 课 程 代 码、课程名称相同的合格课程,在转 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 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停 考专业详细见表 6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主考学校在发布自学考试宣 传信息、开展生源组织、教学培养和 学生管理等工作时,应做到宣传内容 真实、准确,对开考专业、学历层次、 专业培养计划、合作助学机构、收费 标准、证书类别、颁证方式均须逐一 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欺骗或 误导宣传。主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 教育部规定和我省报名报考工作的 要求,不得在外省违规组织生源。
2.考生通过“自助服务系统”的 “专业介绍”页面查询我省开考的专 业及学历层次。目前,我省自学考试 开设的专业分为专科及本科两个学 历层次,专科层次适合高中或同等学 力层次的考生报考,本科层次适合具 有 专 科 及 专 科 以 上 学 历 的 考 生 报 考 。 考 生 要 警 惕 虚 假 网 站 、虚 假 承 诺,诚信参考。特别警惕通过收取费 用代报名、代报考,承诺“无需学习上 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 退款”等典型的虚假宣传,发现有上 述虚假宣传的非法中介机构,可向市 州教育或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
3. 本 简 章 未 尽 事 宜 ,考 生 可 到 各自学考试报名点咨询。湖南省各 市州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一览表见表 7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 年 1 月

湖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1.pdf

湖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2.pdf

湖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