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课程免考、转考、替换符合规定;
(五)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工作日程
(二)6月13日-6月24日,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对初审合格名单进行集中复审,整理归档毕业申请材料。
(三)6月下旬-7月上旬,完成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打印及验印工作。
(四)7月中下旬,完成毕业证书注册工作。
(二)为确保考生各项基本信息详实和准确,考生本人必须亲自确认各项信息并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办,如因委托他人代办或本人核查不仔细等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的,考生自行负责。毕业证书注册发放后,因考生本人主观原因造成注册信息错误提出修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所有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必须保证其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注册,并提供专科毕业证在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自考专科毕业证只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未上网的专科毕业证请到学信网的各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供该机构的认证报告。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