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2021年7月26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粵学位 (2021) 5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应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同。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应是本单位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并明确该细则将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文件精神,经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学籍与教务科核实,2022年9月后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专业有畜牧兽医(专业代码:090601)。
       上述专业由考生个人自愿选择是否报读,2022年9月后符合毕业规定的考生只能获取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不能授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书。请各合作单位和广大考生知照。
       特此通知。
       附件:粤学位〔2021〕5号-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