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华东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学生逾期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经学院2021年第24次党政联席会审议决定给予退学处理。因附件名单中同学难于联系,退学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特予公告送达。如果本人对该学籍处理有异议,在本处理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可向学院成人教育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告。

华东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