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师生健康、考试顺利举行,现制定本方案,请各位考生遵照执行:
1、开展考前14天健康监测及72小时常态化核酸检测。请各位考生考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请,并确保每72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采样。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每场考试检查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我省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交《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方可参加考试。
3、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市)(直辖市以街道为单位)旅居史,具体判定以当日省防控办每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情况》为依据。
(2)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以及次密切接触者、时空伴随者,未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
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4)无法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
(5)考前14天出现体温高于37.3℃或干咳、乏力、腹泻等疑似症状,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的。
(6)健康码非绿码,行程卡异常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
(7)其他认为不适宜情况的。
4.考点在入口处设置监测点,所有入校人员需扫场所码,核查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未在考前1小时达考点、考前20分钟到达考场导致耽误考试时间的,考生自负责任。考生在考点外测温区等候及进入考区后应全程佩戴口罩,私家车不得进入考点。
5.其他防控措施要求,参照《浙江省各类考试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执行,并视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必要时推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