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规〔2021〕1号)文件精神,经1月7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同意南京优政教育培训中心申请成为我校2022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增函授站(校外教学点)。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东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监督电话:0432-64807291。
东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