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共政策与政策工具
第一节 公共政策的含义、类型与功能
1.公共政策的内涵与发展
(1)按照概念界定的侧重点的不同,这些定义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①政策主体艾斯顿:公共政策就是政府机构和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
②政策方案拉斯韦尔和卡普兰:一种含有目标、价值与策略的大型计划。
③政策结果尹斯顿:对一个社会进行的权威性价值分配。
④综合克鲁斯克:政治系统的产出,通常以条例、规章、法律、法令、法庭裁决、行政决议以及其他形式出现。
(2)定义: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目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方案。
(3)基本内涵:①公共政策是决定、决策的一种特殊形态,它具有决定、决策的一般特征;②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的基本的活动方式或活动过程,是公共权力机关的权力意志的表现;③公共政策是经由政治过程而进行方案的初拟、优化和择定的结果,主导这一过程的基轴是公共权力机关与公民的关系;④公共问题、公共目标和公共利益是公共政策的三大要素;⑤公共政策是一种权威性的价值分配方案;⑥公共政策在形式上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
(4)公共政策的产生必须具备的三个初始条件或者说三个核心要素:公共问题的形成;公共决策机关的产生;公共强制机构的出现。
2.公共政策的类型(从内容特征上分)
(1)同一政策体系中各项政策间是否存在着涵盖与衍生关系划分:①元政策:政策的政策,全局性行动的高度原则性的指针;
在政策体系中具有统摄性。②基本政策:又被称作基本国策、方针性政策、纲领性政策、根本政策。基于某个方面制定的战略性政策(在该领域或方面起全局性与战略性作用的政策);③部门政策:为在某一个特定的部门贯彻基本政策而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
(2)同一政策体系的各项政策按时间与空间划分:战略、策略、战术。毛泽东同志所著的《论持久战》属于战略。
(3)政策的社会内容进行划分为:①政治政策;政治政策包括民权政策、外交政策、国防政策、国家安全政策、公共安全政策、人力资源政策、阶级政策、民族政策、政党政策等。②经济政策;③教育、科技、文化政策;④社会政策
(4)间接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的政策是科技政策。
(5)依据政策内容的社会领域来划分,医疗卫生政策属于社会政策;社会政策的核心价值包括:社会正义、社会公正、社会协调、社会稳定。
(6)按政策效果分,可以将公共政策分为物质性政策和符号性政策。
(7)美国学者詹姆斯•安德森以政策是否改变客观对象为标准,公共政策可划分为实质性政策与程序性政策。
(8)以政策主体在制定一项政策时有无现成的规范和原则可遵循为标准,可以把公共政策划分为程序性政策与非程序性政策。
3.公共政策的类型(从形式特征上划分)
(1)政策从横向划分可分为:立法决策、国家元首决策、行政决策、司法决策、执政党政策;
(2)我国的行政决策有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部门规章。行政决策的定义与当代中国行政决策的主要形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权力和职能范围内,按一定程序和方法做出的决定,包含以下形式:①行政法规;②行政措施、决定和命令;③部门规章。
(3)人大决策主要采取的形式有:宪法、基本法律、其他法律、人大决定。
(4)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的法定程序:①中共中央与国家机构联名发布政策。②中共中央提出政策创议,国家机构据此制定具体的政策方案,并按照法定程序通过。③政府决策以党提出的政策原则为依据。
(5)从纵向形式特征上看,公共政策可以划分为中央政策、地方政策和基层政策
(6)美国公共政策的基本形式是国会立法;美国司法决策的主要形式有:司法审查、推翻先前的裁决、司法命令。
4.公共政策与法
(1)公共政策与法的联系:
①在法治国家,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主体与法的制定和执行主体是相同的,即都是公共权力机关。
②政策和法都是国家意志的表现,它们的权威性都源于国家合法地拥有强制力。
③法和政策都是调整人的行为亦即调整社会关系的准则、标准。
④法和政策的社会作用都在于它们是国家进行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工具。
⑤在法治国家,法和政策的制定可以具有相同的程序。在当代中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属于狭义的法。
(2)法和政策都是调整人的行为亦即调整社会关系的准则、标准。其规范作用都可分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
5.公共政策的基本功能
(1)管制功能。通常采取两种办法来设定政策的管制功能:
①条文规定使政策对象不能、不愿、不敢超出规范擅自行为,这是政策的积极性管制功能。
②条文规定使政策对象发生违反规范的行为时,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是政策的消极性管制功能。
(2)引导功能。为了解决某个政策问题,政府依据特定的目标,通过政策对人们的行为和事物的发展加以引导,使得政策具有导向性。
(3)调控功能。政策的调控功能,指的就是政府运用政策,在对社会公共事务所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它主要体现在调控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尤为重要的是物质利益关系上。且常常表现出特有的倾斜性。因为政府目标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政策要围绕政府目标的侧重点,鲜明地倾向于政府工作的某一方面。
(4)分配功能。这种功能需要回答三个方面的问题:将那些满足社会需求的价值或利益向谁分配?如何分配?什么是好的乃至最佳的分配?在通常情况下公共政策容易把价值或利益分配给与政府主观偏好一致或基本一致者、最能代表社会生产力发展方向者及普遍获益的社会多数者。

第二节 公共政策的本质与基本特征
1.政策的认识论本质:理论与实践的中间环节
2.政策的社会本质:公共性与偏好性的统一
(1)公共政策的公共性:公共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为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而制定的。
(2)公共性是内含于公共政策的,具体体现在:①这种公共性产生于公共权力机关的公共性。②公共政策的公共性来自它处理的问题是大多数民众的问题,即以民众问题为取向。③公共政策须以谋求公共利益为目的,因此,公共政策符合公共利益的程度是衡量公共政策的正当性的根本标准。
(3)公共政策的偏好性:政策过程对政策主体来说始终是一个选择的过程:政策问题的认定、政策方案的择定、政策工具的配置、政策的义拖以及怎样进行政策评估等,所有的环节和功能活动的安排都是政策主体选择的结果。任何—项具体的政策都必须预设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而重点就意味着不同的个人和社会群体从这种政策的实施中或受益或不受益甚至受损、或受益大或受益小、或直接受益或间接受益、或近期受益或将来受益、显而易见,政策重点的预设体现的就是政府的偏好性。
3.公共政策的基本特征(是指从“公共政策独有”和“公共政策须有”这两个角度提出的一些特征):
①政治性、权威性与强制性;
②公共性与偏好性的统一;
③应然与实然的统一;
④回应性与普遍性的统一。
政治性是公共政策的灵魂。
 
第三节 政策工具
1.毛泽东曾提出“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这句话强调的政策要素是政策工具。
2.休斯将政策工具归纳为管制类工具、财务类工具、沟通类工具、组织类工具。
3.政策工具成为一个学术概念和公共政策学研究的重要论题,是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
4.政策反馈既是现政策过程的终点又是新政策过程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