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的决定论
       决定论是人类探究万事万物何以如此的理论,是关于事物具有因果联系性、规律性、必然性的理论。辩证唯物主义丰富了决定论的内涵,把决定看承是一种说明事物和过程的普遍制约性、规定性的理论,从根本上说也就是对于世界的联系和发展的统一的理解。
       决定论作为一种理论和学说是随着人类实践和认识的发展而深化的。大体经历了三种不同的形态,即自发决定论(不系统)、机械决定论(不彻底,导致预成论、宿命论、唯心主义目的论)和辨证决定论的形态。
       马哲所主张的是辨证的决定论原则。辨证的决定论是对于世界的普遍联系和运动发展相互统一的全面、辨证的理解。它首先是一种决定论,即承认事物和过程的存在、运动具有普遍的制约性和规定性。同时,它对客观决定关系的理解又是全面的、辨证的。它立足于物质形态及其普遍联系形式的无限多样化的基础上,既承认一般的、普遍的决定关系,又指出这种一般是通过多种形式的特殊和个别而存在的,因此不把某中特殊的决定关系混同于一般。辨证唯物论的决定论原则的确立,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奠定了又一块坚固的基石,是人类自觉的能动的实践活动最有力的武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