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简述新兴地主阶级的兴起。
答:春秋后期,以大夫为代表的“私家”和以诸侯国君为代表的“公室”展开了激烈的斗争。“私家”是从旧贵族中转化过来的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他们千方百计地与“公室”争夺土地和人民,并要求上的变革。
(1)鲁三桓执政。鲁国新兴势力的代表是季孙、叔孙、孟孙三家,由于都是鲁桓公的后代,史称“三桓”。三家实行“四分公室”,“三桓”掌握了鲁国政权。
(2)田氏代齐。齐景公时,大夫田桓子采用施恩授惠的方法,与“公室”争夺民众。为收买人心,他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进,取得了民众的支持,大量民众逃往田氏门下,逐渐控了齐国政权。
(3)三家分晋。春秋中叶,晋国公室衰弱,而“私家”力量却逐步强大起来,韩、赵、魏等六家专权。春秋后期,新兴势力内部出现了激烈的斗争,韩、赵、魏三家获胜,分别建立三个封建政权,晋公室名存实亡。
7.简述春秋战国时期土地制度的变化。
答: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促使土地占有关系发生了变化。春秋时期,周天子已经丧失了对土地的最高支配权。私田的数量不断增加,土地私有权在事实上得到了承认。到了春秋地末期,土地的转让和买卖已公开进行。在土地关系私有化的过程中,井田制也逐渐走向崩溃。
8.论述商鞅变法的基本内容。
答:(1)废井田,开阡陌。废除井田制,土地可以买卖,承认土地私有制。
(2)奖励军功,建立军功等爵制。颁布二十军功等爵制,凡在前线斩敌甲士首级一颗的赏爵一级,并按爵位高低授予官职、耕地、住宅、服劳役的“庶子”等。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凡是努力耕织,多缴纳租税的,免其徭役;凡经商或懒惰者,没入官府为奴婢。
(4)推行县制。把乡、邑、聚合并为31个县,设置县令、县丞等管理,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5)实行连坐法。规定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相互监督。奖励告奸,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可与斩同赏。一家藏奸,什、伍同罪连坐。
(6)统一度量衡。颁布了全国统一标准的度量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