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简述商朝国家机构。
答:商朝的国家机构比夏朝更加完善。商王自称“一人”或“余一人”,以示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在商王下设有冢宰或师尹、卿士等,掌管政务。他们各有僚属,形成了一套较完备的统治系统。
商朝军队庞大。商王领兵出征,一次三五千人,最多时超过万人。
商朝的刑法称《汤刑》,其条目很多,刑罚很残酷。
商王朝统治地区分成畿内(内服)和畿外(外服)两部分。畿内是商朝王室直接统治的区域,畿外是众多方国分布的地区。方国的首领由商王赐予侯、伯等称号,承担一定义务。大小方国要遵守礼仪法度,定期向王室朝贡,提供力役,奉命争战。方国都仿照王室建立地方性政权机构,组织军队,设置监狱,征收赋税,直接统治所属人民。
5.论述西周的政治经济制度。(重点掌握)
答:(1)分封制:周灭商之后,为加强对征服的广大地区的统治,便大规模分封诸侯,派王室子弟姻亲和异姓贵族到各地建立诸侯国,统治当地的人民。这就是所谓的分封制。
周初分封的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同姓贵族。二是异姓贵族。三是古代圣王后裔。
分封诸侯要举行隆重的受封仪式,受封者接受周天子的册命,谓之“册封”。在诸侯国内,国君还要把一部分地方分给卿大夫作为“采邑”,卿大夫也要拿出一部分土地分封给士。这就形成了自天子至士的等级分封制度。
(2)宗法制:宗法制是处理宗族内部成员之间亲疏、等级和世袭权利的制度。它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到了西周时期达到了完备的程度。
宗法制的核心内容是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这有利于防止贵族之间由于权力继承问题而发生纠纷,稳定统治秩序。
(3)井田制:井田制是由氏族社会土地公有制演变而来的。夏商时期都有井田,到西周时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成为土地制度的主要构成形式。当时,周天子名义上是全国土地和人民的最高所有者,他将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人民向下分封,各级贵族则成为所受封土地的实际占有者,其土地不得随意转让和买卖。因此,井田制是一种国家土地所有制。
据文献记载,古时田野中有纵横交叉的道路和水渠,将田地分成大小相连的方块,远远望去形如井字,故称井田。井田制下的土地有公田和私田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