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释义
知识点一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概念

(一)法律权利的概念
法律权利是指法所规定的,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人为了拥有、保护或实现其利益,具有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二)法律义务的概念
法律义务是指由法所规定的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应当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或约束。
知识点二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特质
(一)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法的基本内容。
作为调整主体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基本规范,法就是通过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并实现其目的和功用的。法通过权利和义务体现的利导性,在人类社会发展初期体现为刑法上都生命权的承认—“杀人者死”,亦即通过对违法带来的不利后果来保护个体的生命权,限制并禁止滥杀,从而实现维护和平、保护安全的最初功能。
(二)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构成了法的内在机理。
这里讲的法的内在机理指理性、正义和逻辑。法一方面是国家强制手段,一方面是正义、理性的代表。法是通过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来具体实现正义、理性的要求的。
(三)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也是各个部门法调整的重要内容。
不同的部门法,针对其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对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同。划分部门法主要根据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和调整的方法,“社会关系”就是主体之间结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调整的方法”就是各个部门法自身特有的、对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排序和平衡机制。
知识点三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溯源
在人类社会形成之初,法所能保护的唯一利益就是体现在最低限度的公共安全中的社会利益,即维护和平和公共秩序。
在古代法中,最初的自力救济方式是受害人一方向加害方直接复仇,即杀死加害方父母或其家族成员,其典型体现就是家族间的仇杀,甚至可能演化成为部落间的战争。
除契约关系之外,古代法调整的另一种社会关系即人身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