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的客体
知识点一 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一)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亦称权义客体。
(二)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条件:
1、它是并能够为法所确认和保护的对象,与法无关的事务,不是或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2、它具有客观性,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并能为人所感知所支配。
3、它能够为人所控制或支配。
一国法律关系的客体的范围,是同该国国情特别是国情中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历史条件相关联的。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实际上是检测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文明发达程度,科学发展状况和政治进步情形的直接的标志。
知识点二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一)物。物,是指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独立于主体意志之外的客观实体。范围广阔,包括自然物、人造物、有形物、无形物、静态物、动态物等各种形态的物。只有为法所认可的、能够为人类所认识和支配的、能够为主体带
来利益或是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并且具有独立性的各种物体,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需条件:
1、为法所认可。
2、能够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
3、能够为主体带来利益或是能够满足主体需要。
4、具有独立性。
(二)精神财富。又称物质财富、无体财产、无体物,是指为法所确认和保护的人们从事智力活动或脑力劳动所取得的成果。范围广泛,诸如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各种知识产权。
(三)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法律意义的作为和不作为。例如父母根据法律要求而抚养教育子女是法律上的合法行为。恐怖分子撞击纽约贸易大厦是法律上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