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的基本原则
知识点一 立法原则释义

(一)立法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立法原则是指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
(二)立法原则的发展和种类
1、就国家或中央立法而论,应当注意坚持:
(1)最高立法原则;
(2)统揽大局原则;
(3)模范立法原则。
2、就地方立法论而言,坚持:
(1)需要实行地方立法和可能实行地方立法相结合原则;
(2)本地立法特色和国家立法大局相结合原则;
(3)自主立法和执行立法、补充立法和先行立法相结合原则;
(三)立法原则的客观性:符合国情
知识点二 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由观念化向法律化和制度化的转变
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有了观念化的形式和法律制度形式这样的双重存在形式。
(二)立法的宪法原则
立法的宪法原则本来也可以视为立法的法治原则的一个方面。立法应当遵循宪法原则,是当今各国立法最基本的准则。从立法法的规定看,中国立法应当遵循宪法原则,最主要的是政治原则,即执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立法的宪法原则,不等于坚持所谓的立法合宪性原则。
(三)立法的法治原则
立法的法治原则,主要包涵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1)一切立法权的存在和行使都应当有法的根据;
(2)规范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的法,应当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
(3)关于立法方面的法,在立法活动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权威,获得普遍服从。
(四)立法的民主原则
立法的民主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1)立法主体具有广泛性;
(2)立法内容具有人民性,以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宗旨;
(3)立法活动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和开放性。
(五)立法的科学原则
坚持立法科学原则,需要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更具直接意义的是要解决方法、策略和其他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