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辛亥革命以后,南京临时政府对文书工作进行的改革。
:辛亥革命以后,南京临时政府为了适应其资产阶级政权建设的需要,对沿习已久的封建王朝的文书工作进行了全面改革,简化文书种类,划一公文程式。1912 年元月,临时政府内务部奉大总统令,颁发了《公文程式》五条,指出:“现今临时政府业已成立,所有行用公文程式,亟待规定,以期划一,而利推行。”并规定行用公文分为“令”、“咨”、“呈”、“示”、“状”五种,明确了这些文种的使用范围。从此,废除了封建王朝沿用了两千多年的“制”、“诏”、“敕”、“奏”、“章”、“表”、“笺”等旧的公文文种。充分表现了当时革命党人反对封建专制的思想,这也是公文文种上的一次革命。

简述公文的特点。
:(1)公文有法定的作者;
(2)公文有法定的权威;
(3)公文有特定的效用;
(4)公文有规范的体式;
(5)公文有规定的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