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你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的请示》(川文艺院字  (2021) 70号) 收悉。经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调研考察组实地考察,你院基本具备承担我省自学考试命题工作基本条件。经研究,同意你院参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的省级统考课程命题工作。
  请你院按照专业计划和课程设置推荐可以承担命题任务的教师,并将其基本情况(见附件) 报送我中心,经培训后,统筹安排命题工作。请你院按照《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1号) 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命题管理,完善命题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此复。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教师基本信息表
四川省教育考试命题中心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