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各国中央银行职能范围的不同,它们支付清算服务的内容也有所差异。归纳起来主要有:

①组织票据交换清算。当各银行收到客户提交的票据之后,需通过票据交换的方式,将代收的票据交付付款行,并取回其他银行代收的己方当付款行的票据,彼此间进行债权债务抵消和资金清算,一般通过各银行在中央银行开立的账户完成。

②办理异地跨行清算。各银行间的异地债权债务形成了各银行间的异地汇兑,会引起资金头寸的跨银行、跨地区划转,各国中央银行通过各种方式为异地划行清算提供服务。

③为私营清算机构提供差额清算服务。为了实现清算机构参加者间的差额头寸清算,很多清算机构乐于利用中央银行提供的差额清算服务。

④提供透支便利。中央银行在进行支付清算服务的过程中,向金融机构提供透支便利。透支的方式有全额担保透支,当日回购或有条件的隔夜贷款等。

⑤提供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清算服务。由于证券交易金额大,不确定因素多,易引发支付系统风险,尤其是政府证券交易直接关系到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效果,所以中央银行对其格外关注。

⑥跨国支付服务。在国家的对外支付清算和跨国支付系统网络建设中,中央银行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美国的联邦资金转账系统(FEDWIRE)包括资金转移系统和簿记证券系统。美联储还提供支票清算服务,自动清算所服务(ACH)以及为私营消算组织提供差额清算服务。我国的支付清算系统包括同城清算,全国电子联行清算系统。电子资金汇兑系统,银行卡支付系统和邮政汇兑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