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7:自然和社会的规律

一、规律和自然规律

(一)规律

1.规律的含义

规律就是物质运动发展过程中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2.规律的特点

第一,客观性。规律的客观性是指,规律是运动着的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不能任意地创造或消灭规律,也不能任意地改变规律。人们只能认识规律、利用规律。

第二,普遍性。规律的普遍性是指,规律不是只在个别的、特殊的事物和现象里起作用,而是在较大的范围和领域起作用。有的规律在一切领域都起作用,如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在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等所有领域都起作用的普遍规律。

(二)自然规律

自然规律是在自然界各个领域起作用的规律,是自然界中的物质运动发展过程中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二、社会发展是有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

社会发展规律是在人们的自觉活动中形成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人的自觉活动不能抹杀和改变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

第一,在社会领域,人们的自觉活动虽然都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但各个人的自觉活动相互作用、相互冲突,形成不以他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

第二,支配人们自觉活动的思想动机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变化是有规律的。

第三,人们的自觉活动受着客观物质条件的制约,不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和生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