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归纳定义和归纳证明
·一个集合的归纳定义(inductive definition)通常分为三步:
·归纳基:一些基本的元素属于该集合;
·归纳步:定义一些规则(或者说操作),从该集合中已有的元素来生成该集合的新的元素;
·最小化:该集合中的所有元素都是通过基本元素以及所定义的规则生成的,换句话说,该集合是由基本元素及规则所生成的最小的集合。
·自然数集N的归纳定义:
[1]. 归纳基:0是一个自然数,即0Î N。
[2]. 归纳步:若n是自然数,则n的后继也是自然数。记n的后继为succ(n),即若nÎN,则succ(n)ÎN。为方便起见,后面也记n的后继为n+1。
[3]. 最小化:所有的自然都通过步骤[1]和[2]得到,或者说自然数集是通过步骤[1]和[2]得到的最小集合。
·这种定义方式可推广到对其他一些概念的定义,例如上述多个集合的并、交、笛卡尔积以及多个元素的有序n元组都可通过递归的方式定义。例如,对于多个集合的并可定义为:
·归纳基:A1ÈA2 = {x | xÎA1或者xÎA2}
·归纳步:A1ÈA2…ÈAn = (A1ÈA2…ÈAn-1) È An
·这里不需要最小化,因为这里不是定义集合。
·数学归纳法:关于自然数的许多性质都可通过数学归纳法来证明,对于性质R,如果它对0成立,而且如果对于n成立的话,能够得到它对于n+1也成立,那么性质R对所有的自然数成立。这种证明方法的正确性本身可通过自然数的归纳定义来得到证明:
·定义集合S = {nÎN | 性质R对n成立}
·归纳基:根据上面的定义有0ÎS
·归纳步:根据上面的定义有如果nÎS,则n+1ÎS,所以S是满足上面自然数集的归纳定义中的1、2点的一个集合,而自然数集N是满足这两点的最小集合,所以有N ÍS,而显然有SÍN,所以S = N。
·数学归纳法举例:使用数学归纳法证明1 + 2 + … + n = (n * (n+1))/2
·归纳基:当n = 0时显然成立。
·归纳步:如果对于n成立,则有1 + 2 + … + n = (n * (n+1))/2(这称为归纳假设),现在要证对于n+1也成立。显然有:
1 + 2 + … + n + (n + 1) = (n * (n+1))/2 + (n+1) // 根据归纳假设
= (n * (n+1) + 2 * (n+1))/2 = ((n+1) * ((n+1) + 1))/2
因此要证的公式对于n+1成立,所以对于所有的自然数成立。
·显然在数学归纳法中,对于归纳基改为R对于自然数k成立,归纳步不变的话,则可证明R对于所有大于k的自然数都成立。
·在数学归纳法中,也可将归纳步改为如果R对于所有小于n的自然数成立,则推出R对于n也成立,即归纳步是假设对于所有小于n的自然数性质R成立来导出性质R对于自然数n成立。这种形式的数学归纳法通常称为第二数学归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