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双重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征。
答:(1)归口登记。
(2)双重负责。
(3)分级管理。
(4)限制竞争。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的基本内容。
答:(1)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答:(1)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2)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 并作出决定;
(3)确定选举日期;
(4)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5)主持投票选举;
(6)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简答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职责。
答:(1)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2)决定本级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的任免;
(3)审议和通过议案;
(4)受理质询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