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武防指〔2021〕22号)文件精神,武汉市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1年8月7日19时起,对纸坊、藏龙岛、庙山、大桥区域合围范围内的所有小区(自然村),实施封控管理。我校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正处在封控管理区域内,要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的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全体教职工原定于8月16日返校复工的时间推迟,具体上班时间另行通知。现依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报考通知发布我校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相应通知:

湖北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5至17日进行,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将于10月23至24日进行。为顺利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鄂自考〔2017〕2号和《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2021年6月后,停止安排原专业的课程考试,停止办理原专业的毕业证,2018年以前在籍考生全部转入新专业继续报考。具体操作见继教院网站发布通(http://jjxy.wuhues.com/xxnry/XXbh20218921125788.htm)。

1.登陆湖北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219.140.60.48:8096/portal-web/登陆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报名”-“我的报名”-“选择课程”进行课程选报;(登陆时务必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所有时间安排以继教院通知为准,湖北省报考平台时间仅限参考!

网报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30日;

缴费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31日。

2.考生在网上选报课程后,缴费前可对报考的课程进行修改,缴费后将不得修改已报课程,只能增加报考课程,增加后再次缴费。

3.考生在当次报名时间截止前完成缴费,则报名成功,未完成缴费则报考无效。请考生及时缴费并注意查询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状态。

4.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仔细核对选择的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修改缴费状态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所交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5、考生将报考信息截图和成绩单到辅导员处登记报考信息(两者缺一不可)(正考科目也必须到辅导员处登记,否则报考信息无法生效),辅导员根据成绩单情况判断是否需要缴费,统一到辅导员处缴费;

6、辅导员核对考生报考信息后,统一于8月30日在湖北省自学考试服务平台更改缴费状态;

7、考生务必于8月31日17:00之前在考生服务平台网站核对报考信息,如有问题及时向辅导员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按照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提前做好准备。随时关注考区、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考前14天前开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见通知附件)。参加多科次考试的考生,应提前打印多份《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如实填写,每次进入考场时须上交一份。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生除考生佩戴的口罩,其他防疫物资均不允许带入考场,接受身份验证时应临时摘下口罩。

3、提前到达指定考点,自觉接受防疫检查、身份识别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回,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5、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状况异常、应立即按当地防疫要求,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及时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经综合研判评估后确定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6、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7、考试开考前十天,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所持考试通知单空白处及背面不得涂写字迹,否则按违规处理。所有考生均须凭考试通知单、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