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简述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和任务。

答:(1)毛泽东在古田会议中,明确规定了红军的性质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服从于无产阶级总想领导,并服务手人民革命斗争和革命根据地建设的工具。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军队的唯一宗旨。在中央七大上,毛泽东对党领导的军队的宗旨作了高度概括:我们-这个军队“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着全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这个宗旨是无产阶级军队区别于中国旧军队的根本标志。

(3)人民军队的宗旨是人民军队的一切行动准则。因此,它的任务,不仅要担负打仗的任务,同时还要担负做群众工作和开展生产建设的任务。即,它不仅是一支战斗队,同时又是一支工作队、生产队。

十四:为什么说兵民是胜利之本?

答: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历史唯物主义是人民战争的理论基石。毛泽东从中国国情出发,把人民战争建立于以农民为主体人民群众参加为基础的战略思想。特别指出,“兵民是胜利之本”。这是因为:

第一,民众是战争人力的资源,民为兵之源,兵无民不坚,建立优势的军队,民众是兵力的源泉。

第二,战争离不开物质基础,民众也是战争物力和财力的源泉;

第三,民心的向背,民众拥护和支持,是战争的精神力量,能够在战争的实践中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可以起到正规军起不到的作用。在战争中,人和物两个因素,人始终居于主导地位,而物居于被动地位,因为“力量对比不但是军力和经济力的对比,而且是人力和人心的对比。军力和经济力是要人去掌握的”。

第四,民众参加到战争中来,就可以使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多方面斗争融为一体,武装斗争和非武装斗争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战争的整体威力。
所以,人民战争始终是我们克敌制胜的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