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青海大学网络信息安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学习传达学校相关精神,成立了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院党委委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网络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清查。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学院网络运行稳定、安全,创造和谐、融洽的校园安全环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管理部门,即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党委书记代表学院签订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部门负责人签订岗位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二、完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批手续,确保在学校OA系统和学院网站上所发布的信息合法、合规,杜绝将个人信息及保密数据发布在网上。
      三、要求学院教职工不使用盗版Window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可登陆青海大学正版软件管理平台(http://ms.qhu.edu.cn/)下载安装并激活使用。
      四、要求教职工借助网络安全学习平台,完成不少于4个学时的网络安全学习。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