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
知识点一 法律思维的含义

法律思维是指法律职业者根据现行法律进行思考、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一种思维定势,是受法律意识、法律思想和法律文化所影响的一种认识与实践法律的思维方式。法官的司法思维是法律思维的典型代表。
知识点二 法律思维与法律职业的关系
(一)法律职业伴随法律的理性化而成熟。
1、理性的法律意味着法律的合法地位不是凭借某种神秘的力量,或者个人的魅力,或者宗教信仰,或者专制暴力而取得,它与人类追求正义、公平、自由和秩序等价值的理性能力相一致,具有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相统一的特性。
2、法律思维开始于法律从业者作为一个自治的共同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独立的作用。
3、在职业共同体形成之前,职业伦理还不能对从业者构成必要的道德约束,职业尊荣亦不能形成对从业者捍卫法律的必要的精神鼓舞。
(二)法律职业化使其从业者形成了独特的思维方式
①现代社会的法律职业化不仅意味着法律活动成为一个特殊的行当,同时还意味着这个职业是每一个从业者谋生的基本手段。
②职业领域同行的规范迫使业内的成员以谨守“职业道德”的形式,表达其对职业的忠诚,并以此换取和保持其在业界的地位,长期的生活压力和职业熏陶使其对于生存于其中的社会以及事物的看法,深深地打上了“职业”的烙印。
③不是“与众不同的思维方式与技能”使法律人有别于普通人,并因此“使得人们承认有法律职业存在”,而是由于法律职业本身使法律人与普通人有所不同,是法律职业决定法律人形成了他们有别于大众思维的独特的思维方式。
知识点三 法律思维的内容及其特征
(一)法律思维的特征
1、以权利义务为线索。
2、普遍性优于特殊性。
3、合法性优于客观性。
4、程序问题优于实体问题。
5、理由优于结论。
6、形式合理性优于实质合理性。
(二)法律家独特的职业思维的特征
1、运用术语进行观察、思考和判断。
2、通过程序进行思考,遵循向过去看的习惯。
3、注重缜密的逻辑,谨慎地对待情感因素。
4、只追求程序中的真,不同于科学中的求真。
5、判断结论总是非此即彼的明确,不同于政治思维的“权衡”特点。
(三)法律思维的内容和特征与法律职业的独特性密切相关
1、以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为基本前提。
2、以形式逻辑三段论推理为基础。
3、受时限和职业责任的约束而进行的思考和判断,具有不完全性。
4、以法律上的“相对真实”为认知依据。
5、判断结果具有非此即彼的明确性。
6、法律思维具有经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