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和社会
法和社会的一般关系:
社会的性质决定法的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最终决定法的本质。法以社会为基础,不仅指法的性质和作用决定于社会,还指法的变迁和社会发展的进程基本一致。
法对社会的调控:
法是社会变迁的推动装置。法可以直接推动有目的、有计划的社会变革。法也可以为社会变迁创造条件。法是调控社会的重要手段。法对社会的调控并非单向性、线性的,二者存在着一种互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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