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必须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这是相辅相成、相互结合的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只有充分发挥个人作用,集体领导才能有力量;只有个人分工负责,集体的决定才能最终落实。这样才能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更加有效地实现领导活动的总体目标。实行分工负责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便于对每个领导成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和考核,有利于增强领导者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 
为此它要求各级领导者:
①必须明确每个领导成员的职责和权利范围,并根据工作岗位确定各自相应的政治、工作和法律责任;
②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 包括质量、数量标准以及时限要求;
③把考核结果和相应的奖惩措施结合起来,体现奖优罚劣原则;
④分工负责必须以相互支持和配合为前提,以共同实现领导总体目标要求的任务为己任。

实行统一领导原则,怎样做到“统而不死,活而不乱”。
:(1)统一领导原则要求领导活动在一定时期内必须有统一的意志、统一的目标、统一的行为规范。
(2)统一领导有两个方面的意思:组织体制应该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人员序列应该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
(3)为了实现统一领导,还必须解决这样两种关系:第一,处理好集权和分权的关系。在这里, 统一领导主要指在复杂的领导系统中,对于那些事关全局指挥权和决断权必须集中把握,没有集权就没有统一。而对那些涉及局部的在下级职权范围的 则需要分权,没有适度的分权,只会是一潭死水的局面。第二,处理好原则 性和灵活性的关系。统一领导要求在总的目标方向上和共同的行为规范上达 到统一,并不是说事无巨细都要做到绝对一致。统一意志,统一目标、统一 步调与因地制宜、各具特点、创造生机是相辅相成的。真正的统一领导应该 是“统而不死”、“活而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