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单题
1、简述古印度法的特征。
2、简述教阶制度的内容。
3、简述英国侵权行为法的责任原则。
4、简述1810年《法国刑法典》的基本特点。
 
答案:1.(1)与宗教密不可分;
(2)严格维护种姓制度;
(3)是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的混合体。
2.(1)教阶制度是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教会以“整个世界就是以上帝为主宰的等级结构”的观念为理论根据,在教会内部划分出享有不同权利的等级,形成森严的教阶制度。
(2)教会教阶分为教皇、大主教、主教、神甫等,统称大教职,下设修士、修女等小教职。在教务方面按照级别逐级对下行使管权。
3.(1)过失责任原则。该原则以被告对原告的利益负有适当注意的义务为前提。
(2)比较责任原则。比较责任仍以个人的过失为基础,但在确定赔偿时,不仅要考虑被告的过失,也要考虑原告的过失,对双方的责任进行比较,根据双方的过失的轻重以确定责任的大小。
(3)严格责任原则。英国法院通过司法实践创立了严格责任原则,或无过失责任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条件下,无论被告是否有过失,只要发生了损害事实,被告就必须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4.(1)贯彻罪刑法定主义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2)对危害国家、危害财产安全的行为处罚极为严重。
(3)巩固和维护宗教信仰自由。
(4)刑罚残酷。
(5)规定了国家官吏和政府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的犯罪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