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考办函[2009]7号
  2008年下半年我区新开设了《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两个本科专业,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有6门实践课,《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有5门实践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对这两个专业的实践课程考核做如下安排:
  一、报名考试
  经内蒙古自治区自考办研究决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两个专业的实践课程考核由内蒙古农业大学成教院负责组织报名,并承担考试任务。具体考核办法均由主考院校拿出考核方案报自治区考办批准后实施。考试期间内蒙古自考办派巡视员进行巡查。
  报名结束,考生花名册需报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备案。合格考生均由内蒙古自学考试办公室发放实践课程合格单。
  二、考试时间
  考核的时间定为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具体考试时间由主考院校提出,经自治区自考办同意后实施。
  三、费用
  根据《关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1384号)文件,每科向考试中心缴纳30元考务费,每门课程需交命题费1000元。
  四、评卷
  评卷工作由主考学校承担。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