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在考公考研的时候都需要一个学位证,于是就想通过自考来取得一个学位,那么天津自考是否可以授予学位?又是如何授予学位的呢?和自考易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自学考试是否可以授予学位?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如何授予学位?
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部门是天津学位委员会,高校为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参加天津自学考试的人员,建议在报名或参加主考学校组织的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前,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学位授予相关事宜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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