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险与保证的区别
一般的保证,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被保证人不履行义务。当保证人代偿债务后,有权向被保证人进行追偿。
保险依约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是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险人一般无代位求偿权,除非财产保险事故是有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

六、保险的分类
1、根据保险实施方式的不同
强制保险:保险标的或对象的范围甚至保险费率直接由法律法规规定,是一种政策性保险。
自愿保险: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来实施的一种保险。
2、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
财产保险:以各种物质财产及其有关的利益和责任、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分类:国内财产保险;涉外财产保险;农业保险。
人身保险:以人身的生命和健康为标的的一种保险。分类:简易人身保险、人寿保险、团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根据承担责任次序的不同
原保险: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致损害承担直接原始的赔偿责任的保险。
再保险: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的方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
4、根据经营目的及职能作用的不同
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七、现代保险的新发展
1、新危险以及技术性要求高的险种不断出现。
2、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日益受到重视。
3、社会福利性及综合性保险日益增多。
4、保险当事人防灾、防损意识不断增强。
5、再保险业务迅速发展,保险业日趋国际化。

八、杂谈
保险源于古埃及(人身)古巴比伦(财产)
近代财产保险始于14世纪的海上保险,海上保险源于“冒险借贷”
近代保险的发祥地:热那亚、佛罗伦萨、比萨、威尼斯
伦敦保险人公司(太阳火灾保险公司)是现代火灾保险乃至财产保险的基础、是英国现存最古老的保险公司。
英国“老公平”是比较完整的近现代人身保险制度。
火灾保险晚于海上保险,人身保险晚于财产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