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起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专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5个专业从2023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名报考。

二、在停考过渡期内(2023年至2025年),继续安排以上5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实践性环节及毕业论文的最后一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毕业审核的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为2025年11月。

三、从2026年开始停止安排以上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未获得以上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均一致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做好宣传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广大考生,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做好专业停考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工作平稳过渡。
 
附件: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停考专业一览表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
停考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及学历层次 主考学校
1 320101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 330101K 监所管理(本科)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3 340101 教育管理(本科) 河北师范大学
4 970201 汉语言文学(专科) 河北师范大学
5 970202 英语(专科) 河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