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河北自考的考生所有自考课程及格,达到60分以上即算通过自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河北省自考办提出毕业申请,申请通过后即可拿到自考毕业证。
        考生在申请毕业并办理毕业业务时,河北省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考生申请毕业业务时必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需确保在毕业业务办理期间有效。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河北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方式进行学历核查。请考生及时准备有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