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迟原定于3月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试(含毕业论文答辩)。
(二)暂停原定于3月上旬的免考申请受理。
(三)暂停现场办理各项证明的受理出具工作。
    以上工作开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2020年上半年考籍转移工作调整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推迟原定于2020年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原定于2020年4月1日至4月8日期间开放打印考试通知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