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教育法
一、蒙台梭利的儿童观
(一)儿童具有“吸收的心智”。
蒙台梭利认为6岁之前的儿童本身具有一种吸收知识的自然能力,即所谓的“吸收的心智”。
(二)儿童发展具有敏感期。
(三)儿童发展是在工作中实现的。蒙台梭利不认为儿童最主要的活动是游戏,在她看来,只有工作才是儿童最主要和最喜爱的活动,而且只有工作才能培养儿童多方面的能力并促进儿童心理的全面发展。
二、蒙台梭利教育方案
(一)蒙台梭利的教育目的可以归结为两方面:1.帮助儿童形成健全人格;2.建设理想的和平社会。
(二)教育的内容
1.日常生活练习。日常生活练习对促进儿童健全人格的形成有重要的意义:(1)帮助儿童继承国家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2)帮助儿童养成活动的自发性并达到活动的熟练化;(3)帮助儿童达到智慧的充分发展;(4)帮助幼儿顺利进入集体环境。
2.感觉教育。感觉教育是蒙台梭利教育内容中最重要、而且最有特色的部分,其内容主要是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和嗅觉练习五大类,分别由相应的教具来完成。
蒙台梭利把感觉教育的意义归纳为四个方面:(1)促进儿童感觉机能的发展;(2)帮助儿童获取各个方面的正确知识;(3)养成儿童集中注意的习惯;(4)打下形成健全人格的基础。
蒙台梭利指出进行感觉教育应注意的问题:(1)应该重视视、听、触觉特别是触觉的训练(把对触觉的训练放在最为重要的位置上);(2)把握感觉教育的适宜时期;(3)感觉教育的刺激应该孤立化;(4)感觉训练有具体的步骤和程序。
3.语言教育:(1)读的教育(2)写的教育
4.数学教育5.文化科学教育
(三)蒙台梭利教育的方法。蒙台梭利教育法由三要素构成:有准备的环境、教师和教具。
1.有准备的环境“有准备的环境”应该有以下主要要求:(1)秩序。(2)自由。(3)真实与自然。(4)美感与安全。蒙台梭利认为“美”能够唤起幼儿对生活的反应能力,而真正的美是以简洁为基础的,环境中的硬件设备必须是安全的
2.教师——导师。在蒙台梭利教育方案中,教师具有以下角色:(1)环境的提供者。教师应为儿童提供适当的有准备的环境:一是物质环境,二是人文环境。(2)示范者。(3)观察者(4)支持和资源者
3.教具——工作材料。蒙台梭利教具大体分为四类:生活训练教具,感官教具,学术性教具和文化艺术性教具(其中以感官训练教具最具特色)。蒙台梭利感官训练教具具有如下特点(1)刺激的孤立性(2)操作的顺序性(3)工作的趣味性(4)教育的自动性
三、蒙台梭利教育方案的局限性与其进一步的发展
(一)蒙台梭利教育方案存在的局限性
1.孤立的感官训练。蒙台梭利强调孤立地训练各种感官,这是一种严重的脱离现实生活也脱离实际的做法。不适合广大发展正常的儿童。
2.对创造力的忽视。首先,蒙台梭利虽然强调在操作教具时给儿童自由,但这种自由只是选择教具和选择操作时间上的自由,儿童在操作教具的方法、规则上没有自由。其次,在蒙台梭利教育方案中缺乏最能发展儿童创造力的自由的艺术教育。
3.过于强调读、写、算,忽视幼儿实际的生活经验
4.缺乏增进社会互动与发展语言的机会。蒙氏方案中强调个人特色,强调每个孩子依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教具、材料,自己进行操作,自我发展,因而缺乏与同伴协商和合作的机会。这对于儿童的社会交往技能和语言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二)蒙台梭利教育方案的改进和发展。主要表现为:
1.扩展了课程内容;2.强调课程的实质,而非形式;3.关注儿童的现实生活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