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籍转出办理
  拟到其他省(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办理考籍转出:
  (一)在我区参加了自学考试,且有1门以上课程合格但未考完所报专业的全部课程的;
  (二)已经在拟转入省(市)报名参加过考试,且有4门以上(本科4门,专科5门)课程合格;
  (三)在我区办理的免考课程不予转出;
  (四)因考试作弊等原因受到停考处罚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不予转出。

  二、课程免考办理
  具备指定的资格证书,具有普通高校或成人高校学籍(含肄业生)的自学考试考生,可申请免考相应自学考试科目。具体为:
  (一)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者:
  (1)凡获得NCRE一级(含一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含00019实践)》或《0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含02317实践)》课程
  (2)凡获得NCRE二级(C)、二级(VISUAL BASIC)或二级(VISUAL FOXPRO)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00343实践)》或《0227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含02276实践)》课程;
  (3)凡获得NCRE二级(JAVA)合格证书者, 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含04748实践)》课程;
  (4)凡获得NCRE二级(C++)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4737 C++程序设计(含04738实践)》课程;
  (5)凡获得NCRE二级(含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00052实践)》课程;
  (6)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205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含02206实践)》、《0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含04733实践)》或《0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02278实践)》课程;
  (7)凡获得NCRE三级(网络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含04755实践)》课程;
  (8)凡获得NCRE三级(数据库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含02121实践)》或《0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含04736实践)》课程。
  (二)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合格证书的可免考:
  (1)取得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的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代码00051、00052);
  (2)取得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证书的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代码00051、00052);
  (3)取得NIT《程序设计》模块证书的可免考:计算机软件基础(二)(课程代码02365、02366)或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课程代码02275、02276)。
  (三)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的大学英(日、俄、德、法)语等级证书的免考:
  (1)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日、俄、德、法)等级考试四级以上(含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外语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日语(第二外语)(课码00840)、日语(二)(课程代码00016)、俄语(第二外语)(课程代码00839)、俄语(二)(课程代码00017)等。
  (2)凡已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取得六级证书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
  (四)参加全国考办组织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
  (1)PETS-2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
  (2)PETS-3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
  (3)PETS-4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
  (4)PETS-5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
  (五)具有普通高校或成人高高校学籍(含肄业生)的自学考试考生,学籍表中考核合格的科目名称与自学考试同专业层次同课程名称的科目可以申请免考。

  三、其他
  (一)办理考籍转出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准考证》;办理课程免考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准考证》和相关等级证书、加盖鲜章的高等学校学籍表。提交办理申请后的15日内,可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考社考办咨询办理进度。
  (二)办理考籍转入的,须在我区取得4门以上(本科4门,专科5门)合格成绩,我办才予以接收。考生从原考籍省(市)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的30天至60天内,可通过个人报名账号登录我区自学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课程转入情况。
  (三)各市(地)联系电话
  拉 萨 市: 0891-6364476 日喀则市: 0892-8832767
  山 南 市: 0893-7820599 林 芝 市: 0894-5822294
  昌 都 市: 0895-4822318 阿里地区: 0897-2821232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自考社考办:0891-6314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