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是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报考条件限制规定
1.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停考处理者,在停考期间报考,各考区不得予以审核,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2.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3.护理(学)专业限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在职人员报考。该专业的临床实习在有条件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实施,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科目必须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实习结束后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4.公安管理专业限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5.“专本衔接”试点专业: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土木工程(土木工程方向)、汽车服务工程、工程造价,只接受高职院校已注册参加“专本衔接”试点专业的考生报考,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