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考,教育部出了一个单科成绩八年有效的规定。就是说如果一科考试通过后八年还没有毕业,那么这一科就作废了,需要重考,但不影响其他科目,也就是说没有满八年的科目还是继续有效。需要注意的是:
        1.不是所有的省市都实行单科合格证8年有效期的规定。
        2.目前北京、上海、福建、山东、江苏、河北、浙江、新疆、广东、湖北、四川、湖南均未执行此规定。已经执行的省市有黑龙江(2006年开始执行)、陕西(2006年开始执行)、江西(2005年开始执行)、辽宁(2004年开始执行)、河南(2003年开始执行)。
        3.对新考生和老考生在执行的时候,是有区分的,对老考生单课合格成绩是从当地省执行八年有效的期限开始算的。往后顺推八年,而不是指他取得合格证的日期。
        4.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省份的自考部门(主要是是否执行以及开始执行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