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汇编(2021年清单版)》(简称专业汇编)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专业汇编自2022年1月起实施,2022年报名注册的新生按照专业汇编的计划执行。
2.《海南省考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课程设置方案的通知》(琼考〔2020〕33号)于2023年12月31日废止,2021年12月前注册的考生在琼考〔2020〕33号文废止后还未完成专业计划课程考试的,调整到专业汇编的专业计划继续参加考试。
附件: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
海南省考试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