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法学概论>等课程考试用书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通知考生。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等课程
考试用书的通知
教试中心函〔201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中心、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关于2018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22号),《法学概论》、《教育统计与测量》、《中外教育简史》3门课程计划于2018年10月考试启用新版大纲和教材。现上述课程新版教材因故无法按时出版。经研究决定,2018年10月份考试仍使用之前版本教材,大纲教材信息如下:

       特此通知!
教育部考试中心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