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答:(1)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2)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 并作出决定;
(3)确定选举日期;
(4)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5)主持投票选举;
(6)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简答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职责。
答:(1)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2)决定本级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的任免;
(3)审议和通过议案;
(4)受理质询案等。

特别行政区与中央人民政府的关系。
答:(1)特别行政区是我国单一制下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2)除外交、国防等方面服从中央政府外,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中央政府不得干预其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务。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须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

阐释人民政协的含义。
答:(1)人民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和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2)其本质是一个为更广泛的人民民主参与主体和社会基础提供利益表达、充分反映、协调各方意愿、利益的协商民主的组织和平台,协商就是政协的基本工作方式。
(3)人民政协所具有的广泛的代表性、巨大的包容性以及平台效应保证了这种协商民主形式的较高质量。它囊括了当代中国各民族、各阶层、各领域的代表人士,具有最广泛的社会联系面。
(4)在人民政协开展政治协商的过程中,在爱国、统一的根本原则之下,能够包容各种政治信仰和政治观念,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5)人民政协为协商民主提供了多样化的实现途径,包括党派协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  界别协商等,推动了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