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精神,我省秉承“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稳妥做好专业调整过渡”的原则,于2021年6月启动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管理工作。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办公厅新版《清单》和《规范》文件精神,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升对新时代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进一步明确自学考试改革提质的新要求;三是进一步强化对我省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协调与落实。

对于本轮专业调整工作,中心始终把自学考试的质量内涵建设作为底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专业调整为契机,全面梳理现开考专业,印发了《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设置审定及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晋招考自〔2022〕17号),对专业设置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各主考学校积极组织学科专家审核、论证新专业规范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实际行动落实专业建设工作,推动我省自学考试改革提质。

目前,新版《清单》、《规范》的专业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8所主考学校共涉及35个专业423科课程,遴选非统考课程所用教材135科。此次专业调整工作是对自学考试一次全方位、综合性的改革,将对我省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专业设置的实施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